1、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2、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生活补贴属于补贴的一种,所以其属于工资。
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3、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4、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5、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为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