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的提取时间有规定,一般来说,每月20日至月底为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因此,20号以后理论上不能再提取公积金,但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提取情形和政策规定有所不同。
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公积金提取的规定和流程,建议直接咨询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或者登陆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详细查询。这样能够获取最准确、最新的信息,避免因信息误导而错过公积金的提取时间。
深圳公积金12%是指员工和企业共同向公积金账户缴纳12%的工资或收入。双方各负担6%,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比例,企业则需要额外缴纳6%的部分。公积金是一项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通过积累公积金,提高了职工购房的能力和财务状况,同时也促进了住房市场的发展。
目前深圳公积金未有特别通知改变提取政策,按照原有规定,公积金提取需在每月的前1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请。因此,25号后不能直接提取。但如果因重大疾病、失业、出国留学等特殊原因需要紧急提取,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提取手续。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规定,避免耽误时间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