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深市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的4月2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报,并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披露一季度报告。同时,深市上市公司还要在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10月31日前披露三季度报告。这是深市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基本披露时间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深市上市公司也可以提前披露财务报告,但是不能推迟披露时间。如果深市上市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财务报告,需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并在延期披露前披露相关公告。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会对披露时间延迟的公司进行监管和处罚。
为每年4月20日之前。
这是因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于每年4月20日之前披露当年第一季度报告预告,即披露当年第一季度的业绩情况,包括预计盈利和亏损情况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披露,上市公司必须提前向深交所申请,并获得批准。
深市一季报的披露时间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时地做出投资决策,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透明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督管理。深交所致力于多层次市场建设,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共同推动创业板成为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深交所坚持依法治市、依法监管,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深交所还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动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合作,为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和国际化作出积极贡献。
总之,深市自1990年12月1日成立以来,在支持企业发展、服务投资者、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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