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留学归国人才引进条件如下:
-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京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 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 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 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 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 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 发展潜力大、专业水平高的优秀出站博士后。
- 其他紧缺和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个案研究的办法引进。
-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采取核心人才引进、团队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也可采取岗位聘用、项目聘用和任职等方式。
1、不满足北京的学历落户条件。
2、未达到落户的社保缴纳期限。
3、留学国外的期限未达到留学落户的标准。
4、落户被拒绝的其他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两年。
当你留学归来后,您的相关档案,可在北京留学服务中心存档的期限为两年,过期没有提取档案的,将不再为你做续档事宜。
北京留学服务中心,是为出国留学的优秀人才,提供档案存档的一项管理服务,目的是让你的学籍有一个延续性,及可追寻源头的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