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言词原则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证人作证,而是适用于整个诉讼过程。
直接言词原则一般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调查的原则。该原则包含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重含义,其中直接原则即直接审理原则,要求裁判者只能以亲自在法庭上直接获取的证据材料作为裁判基础;言词原则即言词审理原则,要求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须用言词形式开展陈述、质证、辩论。
法定直系血亲,按顺序依次为:配偶、父母、子女,这一般用于法定监护及遗产继承。
广义的直系血亲指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直接计数法是指对一个事物的所有可能情况进行枚举并直接计数的方法。它的原理基于分类思想,将事物的所有情况互相独立地划分为若干个集合,并对每个集合的元素个数进行计数,然后分别对所有集合的元素个数进行求和。这样可以得到此事物的所有可能情况的总数。
该方法适用于问题简单、情况少、数目可控的情况下,可以快速得到答案。但对于情况复杂的问题,使用直接计数法将会变得困难且不实际,需要采用更高级的计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