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疗补充金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医疗保险基金,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该基金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旨在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以及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问题。
具体来说,杭州医疗补充金可以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如一些进口药品、高值耗材等;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等。
参保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杭州医疗补充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缴费档次越高,获得的医疗保障待遇也越高。医疗补充金的资金来源主要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和政府补贴两部分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杭州医疗补充金并不是强制性的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是否参加。同时,医疗补充金的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也不同于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卫生学校、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各项医疗互助保障内容和补助标准如下:
参加互助保障项目
最高补助金
保障内容
补助标准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36元)
30200元
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自负医疗费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
1、1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助20%;
2、1001-10000元之间补助50%;
3、10001-15000元之间补助90%;
4、15001-50000元之间给予60%的特殊医疗救助。
注:补助金不足100元补足100元;总补助金为各段按比例计算之和。
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60元)
15000元
30种重大疾病
15000元
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生活补助
100元/天,最高2000元
原位癌
3000元
注:重大疾病与住院生活补助不重复享受;原位癌与住院生活补助可同时享受。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20元)
6种原发性妇科癌症
6种妇科癌症的原位癌
5000元
6种妇科癌症以外的子宫全切术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