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儿子已经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将其改名为自己的名字,那么他已经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
而如果他将原本归父母所有的公房与自己的公房进行了交换,这也属于合法的房产交易行为。
因此,如果儿子已经将房产过户到别人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已经成为别人的财产,其他人不能再要求回收。
如果是子女同意的,属于债权转移,需要子女在原借条上签字确认或者是重新打借条,如果未经子女同意直接在原借条上改名字,无效。
是不可以的,首先父母的公积金余额可以做分期付款来还按揭,但是是不能够一次性提取的,只有在父母退休之后才有可能一次性提取出来,那么提取出来之后可以由父母赠予给孩子,然后再还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