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血社火是一项流传已久的民俗文化。其来历据说始于唐朝,当地百姓在每年腊月的时候,用猪羊血和火烧煤炭燃起火堆,祈求冬天平安,恶灵走散。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习俗逐渐演变成为了一项盛大的群众性表演,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观看,也成为了陇县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陇县血社火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民国初期,当时有一位河南偃师的艺人,他在途经陇县时遭遇不幸,后来被当地的村民救助并收留。
这位艺人将自己的工具袋留给了村民,其中包括了一些用于表演的刀具,希望能够保护村庄免受灾难。
村民们将这些刀具用来装扮社火,并将其命名为“血社火”,寓意通过刀具表演来驱除邪恶,带来吉祥和平安。
陇字拼音是long三声,县xian四声,陈字拼音是chen二声,江jiang一声,福fu二声,和he二声,陈陈二声,卓zhuo二声。陇县陈江福和陈卓long,xian,chen,jiang,fu,he,chen,zhuo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