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由民政部门批准。
因为低保是社会救助的一种形式,属于社会民生保障的范畴,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准。
民政部门还会根据当地居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标准和政策,确保低保救助金得到合理分配和利用,达到真正的救助效果。
低保与其他社会救助手段一起,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
如果您是低保户,需要通过手机认证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2. 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或微信,并进入“我的”页面。
4. 选择“实名认证”并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果已经完成过实名认证,则可以直接跳到下一步。
5. 进入“生活服务”或者搜索框输入关键词 “低保专区”,找到对应的页面并点击进入。
6. 根据要求上传相应的低保证明材料,并提交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手机认证时,务必确保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同时还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不得进行虚假申报等行为。
具体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