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认贷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下面这四种情况,均可判定为二套房:①A全款买了一套房,无贷款;②A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了;③A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④A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福州市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福州认房不认贷是指在福州地区,购房时银行只考虑房屋的估值,而不考虑购房者的贷款能力和还款能力。
这种情况多半出现在购房者违规操作或购房投资过于冒进、高风险的情况下。福州认房不认贷的原因是福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高,部分人为了投机炒房而恶性竞争,银行为了避免风险选择认房不认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