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的门诊报销限额1500元,是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的在职职工通过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多可以得到1500元的报销金额。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这个限额则是2000元。
这里的“起付标准”是指向医保基金支付前,个人需要先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这部分费用累计不应超过300元。
这种待遇设计旨在满足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需求,并适当地向老年人倾斜。这也有助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引导参保人员首先在基层就近就医。同时,请注意,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的门诊费用和普通门诊费用是分开累计结算报销的,但同一笔费用不重复报销。
1、门诊报销
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限额为700元,报销比例为60%-70%,没有起付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才予以报销。
2、住院报销比例
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限额为15万元,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乡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为100元/次。
(2)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80%,起付线为300元/次。
(4)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600元/次。
(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起付线为800元/次。
(6)省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起付线为1500元/次。
(7)省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起付线为15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