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印指标证明
取得指标后,可以在指定网站(https://xqctk.jtys.s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新增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须购置符合条件的燃油车或新能源车,并进行车辆申报或审核。
1.购买燃油车需要向市商务局进行申报。
燃油车新车且车辆购置价格30万元(含)以上,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含税价格为准。建议申请人最迟在指标有效期届满前30天进行申报,且申报日期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申请人在购置燃油车后应及时通过深圳市商务局指定申报平台提出申请,填报个人信息、所购置燃油车的车辆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平台操作指引另行通知。申报平台操作指引另行通知。
燃油车申报平台为云闪付APP。
》》2022年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中签者购置燃油车申报指引
2.办理注册登记新能源小汽车需在市工信局进行车辆审核。
(1)新能源小汽车车辆购置价格10万元及以上,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含税价格为准。
(2)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3)在深圳市经营纳统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车,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新能源小汽车购置时间应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政策有效期限内,且发票日期在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之后。
新车审核在市工信局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进行。
三、新车注册登记
申请人可按规定使用专项摇号活动中签的小汽车增量指标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申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
注意: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获得者使用,不得买卖或者转让。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指标获得者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一、扩大免检车辆范围
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
官方解读:
1、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免检
2、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
3、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4、面包车、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造成人员上网的交通事故的车,不享受免检政策
5、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
二、货车、私家车、摩托车年检新变化
私家车、摩托车——
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并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货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从2021年9月1日开始,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在安全检验时实行空车质量检测,空车质量不合格的将无法通过年检。
空车质量与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超过相应标准的车辆不能通过年检。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误差标准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10%或±500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且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500kg。
车辆年检时间规定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并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四)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补充内容
机动车违章记录如果未处理完,将不能参加年检,即使通过车辆外检,交管部门也不会核发检验合格证明。
1)提出流程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http://xqctk.sztb.gov.cn)提出申请,或者到小汽车指标调控业务办理窗口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
单位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