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职工社保的最低档缴费基数为3579元。这是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确定的。该通知规定,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即60%的比例。
具体的社保缴费金额需要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来计算。通常情况下,社保缴费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要计算最低档社保缴费的具体金额,需要知道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并按照这些比例与最低缴费基数相乘来得出。
例如,如果某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8%,那么单位和个人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分别为:
- 单位缴费 = 3579元 * 10% = 357.9元
- 个人缴费 = 3579元 * 8% = 286.32元
这样,每月最低档的社保缴费总额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之和,即:
- 社保总额 = 357.9元(单位)+ 286.32元(个人)= 644.22元
请注意,上述计算仅为示例,实际的缴费金额需要根据河南省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社保缴费比例来确定。建议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缴费比例和详细信息。
- 定额调整:符合调整条件的退休人员增加35元/人/月。
-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部分,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与个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的部分,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计算增加额。
- 倾斜调整:截止2022年12月31日,70~74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75~79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84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85~89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9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