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在学校中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授学生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帮助他们认识和理解自己的情感和行为,学会基本的自我调节技巧。
2.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立校内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个体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
3. 组织心理健康活动: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工作坊和互动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4. 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了解如何支持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
5. 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制定应对学生心理危机的预案,如同伴意外死亡、自然灾害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心理支持和干预。
6. 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干预。
7. 培训教师和工作人员:对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在日常教育活动中注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
8. 营造健康校园环境:创建一个积极、包容、安全的校园环境,鼓励学生之间的正面交流和互助,减少校园欺凌和歧视现象。
9. 强化社会支持网络:与社区资源对接,如社区心理健康中心、非政府组织等,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心理健康资源和服务。
10. 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在追求学业成就的同时,注重学生的身心平衡,鼓励他们参与体育、艺术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促进全面健康发展。
11. 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行动计划,如《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具体的行动措施,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综上所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措施是多方面的,涉及教育课程、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家校合作等多个层面,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全面支持他们心理健康发展的环境。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心理压力和挑战,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是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系统化与科学化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生心理服务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高度重视和加强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的规定如下:
一、每年10月在新生中开展心理普测工作,为每名新生建立心理健康电子档案。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评报告;心理咨询记录材料;重点学生访谈跟踪记录材料;危
机干预的记录材料以及各种与来访者的心理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材料。
三、对学生进行咨询的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并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专人保管和专柜存放,建立档案目录。管
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建立查阅制度。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由学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严格登记。严禁外借心理档案以及擅
自将档案携带外出。
五、严格保密制度。知晓档案内容者,须严格保密,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面前谈论有关内容,如有泄露而产生
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心理测验结果仅供咨询工作人员参考,不作诊断证明。
七、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原则上保留到学生毕业。
八、本规定由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