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具贫困证明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应在本县。
5、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6、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家庭经济状况恶变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9、有其它特殊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
10、学生在线申请,村委会、乡政府进行逐级审查,新生所在学校统一审查资格。在校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省给指标确定,8到9月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1 可以使用,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 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贫困生须每年重新申请助学金,因此证明只能使用一年。
3 但是,如果贫困生在去年年底获得了学校或其他机构的补助,并且该补助在今年仍然有效,那么可以在申请助学金时提供该补助证明,以表明自己的经济困难情况。
4 综上所述,贫困生证明去年的可以使用,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贫困生证明是具有有效期的,通常为一年。如果您需要使用贫困生证明来申请资助或者其他相关事宜,建议先检查一下该证明的有效期是否已经过期。如果该证明未超过一年,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如果已经超过一年,您需要重新申请新的证明。所以最好是在使用前对证明的有效期进行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