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严格规范,高效便民;
(四)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人员认定的审核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特困人员认定的受理、初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贫困户不用交医疗保险。
对于农村的一部分人来说新农合是实行免缴制度,同时享有新农合的所有权益,仅限于以下几种类型的农民:
1、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农民;
2、由村集体进行抚养的人;
3、农村低保户;
4、农村五保户;
5、农村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6、其他符合免缴新农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