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回购一天而计息11天的情况,通常发生在逆回购的到期日和资金实际清算日之间存在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在这些情况下,计息天数会相应调整,以确保投资者获得合理的利息回报。具体来说,计息天数会从逆回购交易成立的当天开始计算,直到资金实际清算日的前一天为止。
例如,如果逆回购交易在周一成立,而资金在周四清算,那么即使逆回购只有一天,但由于周二、周三为交易日,周四为非交易日,因此计息天数会算至周四,共计4天。若再加上逆回购交易成立的当天,即周一,则总计息天数为5天。
逆回购一天计息11天是指在逆回购交易中,投资者购买央行的债券,约定在一定期限后将债券卖回给央行,并在债券到期时收到本金和利息。
如果逆回购的期限是一天,但计息天数为11天,这通常是因为交易日在周末或节假日。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将收到11天的利息,而不是通常的一天的利息。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 = 本金年利率计息天数 /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