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商铺噪音扰民归属公安局分管;也可以拨打环保局电话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可以直接与商家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要求商家停止扰民行为。如果商家不予理会或拒绝配合,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请求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导致不必要的麻烦。